盟史资料

民盟历史人物

【 字体:
2014-09-18 15:48:21  阅读次数:7882 次
    黄炎培(1878~1965) 字任之,号抱一,生于1878年,上海川沙人。1901年求学于南洋公学(现上海交通大学),1902年应江南乡试,中举人。1903年在家乡创力、川沙小学堂、开群女学,从此开始投身教育事业。是年6月因涉嫌革命党被捕,保释出狱后出走日本。1905年加入同盟会,成为蔡元培的得力助手,创力、浦东中学并担任江苏省教育会的常任调查干事和江苏咨议局常驻议员,利用职务之便,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民国初,任江苏省教育司司长,筹办东南、暨南、同济等大学。1916年组织职业教育研究会,提出职业教育之目的在于“解决社会国家最困难的生计问题”,得到工商界人士的积极支持。1917年创建中华职业教育社,设中华职业学校,以“敬业乐群”为校训,提出“劳工神圣”、“双手万能”的实用教育,要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五四运动时,他以江苏省教育会负责人身份,召集上海各校校长开会声援,发动全市罢市罢课斗争。1926年提出“大职业教育主义”的主张,认识到“专守教育岗位,不足以救国”,创办《生活周刊》,宣传革命。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以“学阀”罪通缉黄炎培,黄遂逃亡朝鲜和日本,进行考察。回国后撰写《朝鲜》和《黄海环游记》两书,以朝鲜亡国的痛苦告诫国人,并向蒋介石面陈日本图谋侵华日亟的形势。

  “九一八”事变后,创办《救国通讯》杂志,鼓吹抗日救国。1932年以中国国难救济会名义通电全国,要求国民党归政于民,召开国民会议,团结抗日。淞沪抗战爆发,发动上海各界上层人土组织“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征募军需品支援十九路军,并维持地方治安和社会金融,直到上海沦陷。1937年任国防会议参议员,1938年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9年发起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代表职教社派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担任首任中央委员会主席。1945年7月,为促进国共合作,访问延安,回重庆后写了《延安归来》一书,介绍解放区实情。

  1945年冬,与胡厥文等筹组民主建国会,当选常务理事。1946年1月作为中国民主同盟9人代表团成员参加旧政协,提出实现和平民主的政治主张。1948年与民主建国会其他领导人秘密举行常务理事会,坚决响应中国共产党的“五一口号”,1949年2月,在中共地下党的帮助下潜走香港,转道北上参力口新政协筹备工作,并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出席新政协。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主席。1965年12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张澜(1872~1955) 字表方,生于1872年,四川南充人。幼年随父耕读,25岁中秀才,补廪生,先后执教于南充乡塾和广安紫荇书院。1902年入成都尊经书院深造,专攻经史。因成绩优异被选送日本东京宏文书院学习教育。留学期间,因倡议那拉氏(慈禧)退朝,被视为大逆不道,遭清廷驻日公使押送回国。回国后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创办小学、中学和女校,实行新式教育。1911年领导标志民族觉醒的四川保路运动,反对清政府卖国,促进了全川人民大起义,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获孙中山赞扬。辛亥革命后,任川北宣慰使,继任国会众议院议员。1915年联络川军北上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共和恢复后,任四川嘉陵道道尹,主持川北庶政,1917年升任四川省省长,时间虽短,建树殊多。1918年在北京设立“四川省省长行署”,五四运动时期,任北京《晨报》执行董事,大力宣传民主与科学。

  抗日战争时期,张澜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参加发起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为中国民主同盟),自1941年10月继黄炎培后任民盟中央主席,直至1955年2月逝世止,共14年。他领导民盟始终支持中国共产党,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1943年著文《中国需要真正民主政治》,揭露国民党“实施宪政”的骗局,阐明民盟的民主政治主张,为争取抗战胜利做出了卓越贡献。

  抗战胜利后,他领导民盟响应中共团结统一、和平建国的主张,坚定地与共产党保持一致,反对内战。1945年12月致函国共两党,对团结、民主、军事、国家建设诸问题,提出民盟的意见,吁请国共双方于1946年元旦下令停战。1946年代表民盟出任旧政协首席代表。内战爆发后积极促进国共和谈,和谈破裂后,领导民盟总部发表声明,拒绝出席伪国大。1947年11月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张澜在民盟总部被迫解散的次日毅然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严正表示“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决不变更。我希望以往之全体盟员,站在忠诚国民之立场,谨守法律范围,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以求达到目的”。1948年1月,致信民盟三中全会,支持恢复民盟总部。1949年,因拒绝去台湾,在上海遭国民党政府软禁,后经中共地下组织营救脱险。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他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为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1955年2月9日去世,享年83岁。 

    沈钧儒(1875-1963年) 字秉甫,号衡山,祖籍浙江嘉兴。1875年生于江苏苏州。15岁中秀才,1903年,应乡试中举人。次年,应殿试得“赐进士出身”衔,签分刑部贵州司主事。1905年秋以新科进士派赴日本,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学习,后继入补修科。在日期间,钻研日本宪政运动史,参加立宪运动。1907年秋,与熊范舆等回国领衔上书,向清廷请愿速设民选议院;1908年毕业回国后,任浙江咨议局筹办处总参议,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三次进京请愿要求速开国会,失败后转向革命。

  辛亥革命后,当选为浙江省临时议会议员,任浙江省教育司司长,对教育制度多所兴革,1912年5月加入中国同盟会,继为国民党党员,膺选为国会参议院浙江省候补议员,积极参与反袁倒袁活动。1918年递补为广州国会正式议员,1920年广州军政府任命为总检察厅检察长。1922年6月北上,任国会参议院秘书长。1926年发起组织苏浙皖三省联合会,谋求三省自治以反对军阀,迎接国民革命军北伐。北伐军攻克浙江后,出任省长公署政务委员会委员、省政务委员会秘书长。“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被捕。获释后,回沪从事教育和律师工作,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创办正行女子中学,任校长。同时在上海从事律师工作,当选为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及常务委员,并参加全国律师协会工作。

  “九一八”事变后,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先后任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领导人。1936年末与章乃器等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世称“七君子之狱”,获释后受聘为国防参议会参议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9年在重庆发起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1942年率救国会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1945年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1946年1月代表民盟参加旧政协。

  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沈钧儒与章伯钧等于1948年1月在香港领导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恢复领导机构,负责总部领导工作。响应中共中央的“五一口号”,秘密进入解放区,代表民盟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任筹委会副主任并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第一副主席,1955年2月至1956年2月代理民盟中央主席。1956年2月至1963年6月,任民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杨明轩(1891~1967) 名荃骏,字明轩,1891年生于陕西省户县。7岁入私塾,1909年入西安府中学堂。1913年留学日本东京同文书院。1914年回国,参加反对日本侵华群众运动。1915年秋,考入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数理部,接受了民主与科学的口号,组织少年中国会,后又以少年中国会为核心,成立工学会,出版《工学》期刊,创办平民学校,吸收校内外工友和附近居民参加学习。五四运动中,代表北京高师参加北京各校代表会议,决定上街示威游行。游行中,杨明轩等32人被捕,经过社会各界营救获释后,继续在街头向群众宣传,再次被捕。7月,从北京高师毕业,返回陕西,立志“教育救国”,在西安、三原、绥德等地的省立第一师范、渭北中学第四师范等校任教。1926年经共青团推荐加入国民党并当选为陕西临时省党部执行委员和陕北23县的党务特派员。192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月出任国民革命军驻陕西总司令部教育厅厅长等职。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因与刘含初等以国民党陕西省执行委员会的名义通电声讨蒋介石而被捕。获释后,与中共地下组织失去联系,在上海、西安等地任教。

  1936年,杨明轩返回陕西,参与西北各界救国会的领导工作。“西安事变”后,杨明轩从西安密赴延安,受到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的热情接见。回到西安后,在中共地下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由陕西省政府任命为“考察欧洲教育专员”出国考察,与杨虎城在巴黎会合后,在欧美各国宣传中国军民的团结抗日,历经5个月。回国后,继续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抗日民主运动。1941年加入中国民主革命同盟(即小民革)。1944年力口人民盟,协助杜斌丞成立民盟西北总支部筹备委员会。1946年接到党的指示到延安,当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1949年初,在延安的民盟成员集会,成立民盟西北临时工作委员会,被推为主任委员。

  1949年5月西安解放,杨明轩任人民解放军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文教委员会主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兼任《光明日报》社社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等职。1963年6月至12月代理民盟中央主席,同年12月至1967年8月任民盟中央主席。1967年8月2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6岁。

    史良(1900~1985) (女)字存初,生于1900年,江苏常州人。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担任常州女师同学会会长,参加学界联合会。1922年武进女师毕业后,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法律。1925年五卅运动中被捕。释放后主编《雪耻》,宣传民族独立,反对列强侵略。1926年在法政大学就读期间,参加学潮,组成护校团,后脱离法政大学进入上海法科大学。1927年上海法科大学法律专门部毕业后,分配到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工作,1930年任青岛国民党特别市党部训政科主任,1931年后回上海开业任律师,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力口入了共产党设在上海的外围组织“革命人道互济总会”,任该会律师,办理营救邓中夏等中共地下党员的多起案件。

  “九一八”事变后,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参与发起组织妇女界救国会、文化界救国会,1936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11月被捕,为“七君子之狱”一员。抗日战争期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2年随救国会集体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5年当选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民盟总部被迫解散后,领导民盟华东地区的地下斗争,任民盟华东执行部主任委员。1949年9月21日,作为民盟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1979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民盟中央主席。1985年9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胡愈之(1896~1986) 原名学愚,1896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今上虞市丰惠镇)。18岁考入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当练习生,刻苦自学成才,到20年代中期,已是著译丰盈的作家和翻译家,也是出色的新闻出版工作者及国际问题专家、政治评论家和世界语学者。

  五四运动时期,他是新文化运动的积极战士;五卅运动中,创办《公理日报》指导运动发展。1927年上海工人武装起义取得胜利,他作为编译出版工会的代表出席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公开发表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抗议信。1928年初,被迫出国,到法国巴黎大学研习国际法,并到欧洲和苏联考察,思想上实现了由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1931年回国。

  “九一八”事变后,为实现抗日奔走呼号。1932年任民权保障同盟执行委员,任法国哈瓦斯通讯社上海分社中文部编辑,兼任《东方杂志》主编。积极协助邹韬奋办好《生活周刊》、生活书店,使之成为影响巨大的革命文化堡垒。193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参加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领导工作,救国会“七君子”被捕后,为营救“七君子”出狱,与宋庆龄、何香凝等发起“救国入狱运动”。

  抗战爆发后,在上海、武汉、桂林等地积极组织救国会成员开展抗日救国活动;创办“复社”并参与创办国际新闻社、文化供应社,出版抗日进步书刊。向国内外发布中国抗战的新闻和评论。1940年11月奉命赴新力口坡,接任《南洋商报》编辑主任,在侨胞中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协助陈嘉庚成立抗敌动员总会,任宣传主任,参与组织文化界人士成立“星华文化界战时工作团”,开展群众性武装抗日斗争,直到新力n坡陷落,流亡到印尼苏门答腊。

  日本投降后,回到新力口坡,创办新南洋出版社,出版《风下》周刊;后又创办《南侨日报》并任社长。1946年,联络华侨上层人士和文化界人士,在南洋发展建立民盟组织,并于次年9月召开民盟马来亚支部第一届全马代表大会,任支部主任委员。1948年9月,回国后,赴中共中央所在地西柏坡,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并参加民盟中央的领导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光明日报》总编辑、出版总署署长,文化部副部长,文字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1985年9月至1986年1月代理民盟中央主席。1986年1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楚图南(1899~1994) 字高寒,1899年生于云南省文山县。1913年考入昆明联合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史地部。求学期间,先后参加进步学生组织“工学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李大钊指导下编辑出版小报《劳动文化》。1923年高师毕业,回昆明省立一中等校任教,在进步学生中组织“读书会”,帮助一批青年学生走上革命道路。1926年转赴东北,以教师身份作掩护,从事中共所委托的工作,并于1926年冬正式转为中共党员。1930年按党组织安排到泰安、曲阜、济南任教,在济南学潮中被通缉,于哈尔滨被捕。1934年出狱后到开封、上海任教,积极参加上海进步文化界活动。

  抗战爆发后,任云南大学文史系主任,在昆明教育界、文化界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43年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为云南民盟组织的负责人之一。

  抗战胜利后,领导云南民盟组织旗帜鲜明地支持昆明学生反内战、反独裁、争取民主的进步活动,与反动势力进行斗争。1945年10月在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转移到上海,任上海法学院教授,参与民盟总部在上海的工作。民盟被国民党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后,于1948年1月委托周新民代表出席民盟在香港举行的一届三中全会,支持恢复民盟总部、实行与中共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

  1948年底由上海到达河北中共中央所在地,与先期到达的民盟领导人会合,开展民盟在解放区的工作。1949年2月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任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同年6月作为民盟代表,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并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出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南军政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兼文教部部长。1953年任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主任。1954年被推选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历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1986年1月至12月代理民盟中央主席,1986年12月任民盟中央主席,1987年1月任民盟中央名誉主席。1994年4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